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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主: oz~sun

他們所犯下的案子,判死刑是不是讓人覺得可憐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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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3-30 22:04:29 | 顯示全部樓層
這些禽獸......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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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3-30 22:08:19 | 顯示全部樓層
法務部到底有沒有要執行死刑?
小巴 發表於 2010-3-30 17:23

等你批准啊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開心
    4 小時前
  • 簽到天數: 1649 天

    [LV.Master]伴壇終老

    發表於 2010-3-30 22:08:38 | 顯示全部樓層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開心
    2013-4-1 23:43
  • 簽到天數: 1 天

    [LV.1]初來乍到

    發表於 2010-3-30 22:40:17 | 顯示全部樓層
    那給它安樂死吧......那些渣子都可以決定別人ㄉ一生
    我們也可以決定它們 ㄉ一生吧!!!!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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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發表於 2010-3-30 23:19:23 | 顯示全部樓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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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發表於 2010-3-30 23:20:57 | 顯示全部樓層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擦汗
    2013-4-12 10:38
  • 簽到天數: 6 天

    [LV.2]偶爾看看I

    發表於 2010-3-30 23:43:37 | 顯示全部樓層
    每個死刑犯都背了人命在身上
    不用償命啊~~~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開心
    2013-3-23 04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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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1]初來乍到

    發表於 2010-3-31 00:26:32 | 顯示全部樓層
    這是我在後憲論壇看到相同的調查,贊成廢除有:9.09%。不贊成廢除有:88.31%。其他:2.6%(可能是阿嚕八到死)。
    也許後憲論壇那邊的背景比較不一樣,但是..............竟然已經三審定厭了,為什麼不執行??
    前幾天一個所謂的人權團體跑出來說,死刑是最廉價的正義,那廉價的正義,不也是正義嗎?
    不喜歡看政治新聞,可是每次看到社會新聞就覺得無奈。如果真的要廢除死刑,可以開放槍枝合法擁有嗎?
    新加坡也是有死刑,治安好不好??那些人權團體怎麼不去那邊喊???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慵懶
    2014-4-1 01:12
  • 簽到天數: 3 天

    [LV.2]偶爾看看I

    發表於 2010-3-31 00:32:15 | 顯示全部樓層
    留這些已經確定犯案且定案的人..真的是浪費國家資源...
    真他媽的...我要逃漏稅去...不爽繳給國家去養這些人...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慵懶
    2013-5-20 16:27
  • 簽到天數: 5 天

    [LV.2]偶爾看看I

    發表於 2010-3-31 01:53:00 | 顯示全部樓層
    本帖最後由 小邱 於 2010-3-31 01:54 編輯

    對他們是一種解脫.對大家也是個交代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開心
    2013-10-28 12:29
  • 簽到天數: 188 天

    [LV.7]常住居民III

    發表於 2010-3-31 06:12:06 | 顯示全部樓層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奮斗
    2013-5-27 10:52
  • 簽到天數: 3 天

    [LV.2]偶爾看看I

    發表於 2010-3-31 07:58:50 | 顯示全部樓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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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發表於 2010-3-31 08:50:41 | 顯示全部樓層
    這本來就是一個天人交戰的問題
    誰要來執行死刑?
    很簡單阿
    讓受害者的家屬親自來執行死刑
    下的了手就殺吧
    致先 發表於 2010-3-30 17:57


    +1 贊同!!!
    而且我也認為,想吃豬肉的人得自己殺豬,下得了手的才可以吃豬肉......
    哈哈~~開玩笑的啦!!一般正常人別說殺人,殺隻老鼠都心驚膽跳吧......
    之前有報紙訪問過合法劊子手,問他執法時的感覺
    他說執行槍決時心情很平靜,因為他知道他不是在殺人,而是在替天行道,老天爺會因此保佑他的.....
    是否廢死,是個可以討論的議題,但是已經定讞的就該執行,不然有些案子共犯都斃掉了,犯更多罪的反而因為需要時間查案卻可以逃過砰砰...我想這也很不公平吧........
    對於廢死我是反對的,讀了一篇文之後,我又向反對廢死的天平傾斜了一點...跟還未讀過的車友分享..



    廢死爭議/誰的人權比較重要?
    【聯合報╱陳若璋/東華大學諮商與臨床心理系教授(花縣壽豐)】 2010.03.27 03:08 am  
      
    這不是電影情節,這發生在真實世界。

    B.T.K.站在法庭,法官問他什麼因素成為連續殺人魔,穿著橘色囚衣的B.T.K.遲疑一下:「這很難說明,我有美滿的家庭、愛我的太太,但似乎一陣子,我就有慾望想再嘗試殺人滋味,那凌虐綑綁帶來的刺激感似乎無法向別人解釋…」

    在美國犯罪史上,自一九七四年到一九九一年間至少犯下十起殺人案,對象有成人、兒童、個人、全家,可怕的是,B.T.K.並不是無業遊民、並非年輕氣盛,他是在社區內擔任中低主管、受人敬重的中年男子,更可怕的是,當法官問他若出獄會再犯案嗎?B.T.K.猶豫地說:「我不知道…」B.T.K.是丹尼斯.瑞德給自己取的代表稱號,意思是綑綁(bind)、虐待(torture)、殺戮(kill),因他犯案都包含以上數個殘酷的元素。

    這樣一個無法控制自己殺戮慾望的死囚,你願意為他廢除死刑嗎?而這樣的連續殺人魔在全球各地皆有,他們有個名稱叫做病態性格。

    全國都在為應否廢除死刑爭議不休,各抒己見者皆自詡為人道主義者,但是維護誰的人權呢?

    主張廢除死刑者說「任何人無權奪走別人生命」,即使是死囚之生命也應被保障,但若已知該囚犯很快要再奪去無辜他人生命時,那我們是應保障他,還是應保障那無辜人呢?到底哪一個人權比較重要呢?也許你認為我危言聳聽,囚犯怎可能再明目張膽去殺人呢?

    一九八七年美華盛頓州,Shriner曾有綁架並姦殺兒童的紀錄,在假釋期滿前便號稱,若假釋後會繼續綁架男童、切下陰莖、棄屍林中;而假釋後,果然犯了他所描述的犯行,為補救此狀況,華盛頓州因而在一九九四年訂出高危險連續性罪犯條款,好讓高危險犯人無法輕易出獄;有些州則盡速槍決這種犯人避免更多危險產生。這種犯人不只國外有,國內也不全然陌生。

    前幾年有一位檢察官,為了該如何處置一位在假釋前高調號稱仍想再犯重案的犯人,來詢問筆者意見,讓我們兩人傷透了腦筋。

    人道主義者認為,受刑人皆可經由「再教育論」,教化感召來矯正其犯罪心態,有些的確可以,但無論從實際案例或研究中發現並非全然正確,如研究病態性格之知名學者Hre,前幾年來台演講時亦提到此種受刑人其神經生理迥異於常人,他們是否能接受教化處遇而改變有所存疑。

    當時,他以八分鐘紀錄片顯示,一位公認之模範犯人,在廿年感化教育後,被隱藏之閉錄監視器拍到,在監獄一角將一位新進犯人殺死的畫面,眾人震驚之餘,詢問起動機,該犯人回答亦如B.T.K.:「我就是有殺人慾望…」而筆者之性罪犯研究亦發現,對犯案超過四次的性罪犯而言,治療非但未使其改善,還可能帶來負向的結果。

    當「再教育及隔離論」並不一定保證未來不會繼續犧牲無辜人之生命,那所謂的人道主義者是應站在維護犯人的人權上,還是應著重於社會安全,維護大多數人的人權呢?這也許是由廢除死刑所引發的下一個公共討論之議題。

    【2010/03/27 聯合報】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奮斗
    2013-7-7 17:33
  • 簽到天數: 3 天

    [LV.2]偶爾看看I

    發表於 2010-3-31 08:54:01 | 顯示全部樓層
    等你批准啊
    あなた▪唐 發表於 2010-3-30 22:08

    真架喜低逃...
    沒法度啦!!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奮斗
    2013-5-14 07:26
  • 簽到天數: 22 天

    [LV.4]偶爾看看III

    發表於 2010-3-31 09:02:11 | 顯示全部樓層
    本帖最後由 彬哥 於 2010-3-31 09:04 編輯


    其實王清峰堅持廢死刑..前言並沒有跟民眾說清楚..
    所以大多數民眾都不贊成...
    據我所知..死刑犯的調查....1.槍決   2.關到死.
    100%的死刑犯.都選擇給他一個痛快..
    但王清峰覺得.要給他們懲罰..所以要關到死..並符合人道立場...
    這是廢死刑訴求的重點...但沒有適當宣達...

    不過...我不想繳稅養一堆人渣..所以..還是送他們兩顆子彈好了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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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發表於 2010-3-31 09:06:08 | 顯示全部樓層

    其實王清峰堅持廢死刑..前言並沒有跟民眾說清楚..
    所以大多數民眾都不贊成...
    據我所知..死刑犯的調查....1.槍決   2.關到死.
    100%的死刑犯.都選擇給他一個痛快..
    但王清峰覺得.要給他們懲罰..所以要關到 ...
    彬哥 發表於 2010-3-31 09:02


    不過"關到死"也是件麻煩事....有獄政管理上的問題.......
    還是砰掉痛快!!

    該用戶從未簽到

    發表於 2010-3-31 09:32:56 | 顯示全部樓層
    我覺得槍斃他們太便宜他們了應該仿照阿拉伯某些國家
    他們怎樣殺人,就讓他們受相同刑罰至死

    該用戶從未簽到

    發表於 2010-3-31 09:35:20 | 顯示全部樓層

    其實王清峰堅持廢死刑..前言並沒有跟民眾說清楚..
    所以大多數民眾都不贊成...
    據我所知..死刑犯的調查....1.槍決   2.關到死.
    100%的死刑犯.都選擇給他一個痛快..
    但王清峰覺得.要給他們懲罰..所以要關到 ...
    彬哥 發表於 2010-3-31 09:02

    犯人選擇>>槍決
    被害人家屬選擇>>槍決
    社會期待選擇>>槍決(75%)
    癈死聯盟>>關到死是最的逞罰(25%)

    少數服從多數....>>槍決

    以成本來計(不算什麼其它阿sa不魯的...)

    槍決子彈2顆>>100元x2(自己估的)
    關到死>>繳稅養犯人、監獄...? NT$................. 要多蓋多少監獄啊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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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發表於 2010-3-31 09:36:32 | 顯示全部樓層
    我覺得槍斃他們太便宜他們了應該仿照阿拉伯某些國家
    他們怎樣殺人,就讓他們受相同刑罰至死
    rudy 發表於 2010-3-31 09:32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17-9-21 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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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Master]伴壇終老

     樓主| 發表於 2010-3-31 09:48:56 | 顯示全部樓層
    我突然想到是否也可以仿傚日本幕府時代,
    老百姓可以向官方申請報仇許可證,然後
    請一個高手將仇家先砍個半死,再由報仇者4.5歲
    到8.90歲都可以穿白衣綁報仇頭巾拿出報仇許可證,
    高喊:納命來"補上最後一刀,完成報仇的心願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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