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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主: 彬哥

~*請教車友*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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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慵懶
    2014-3-30 11:33
  • 簽到天數: 3 天

    [LV.2]偶爾看看I

    發表於 2010-8-30 21:56:04 | 顯示全部樓層
    本帖最後由 hankybear 於 2010-8-30 22:02 編輯

    用書面文件通知他 寄信  e-mail  或是  打電話然後錄音 都行  然後要他限期給你回復

    反正一定要有紀錄    如果你能抓到他愛理不理的證據   接下來就可以進入下一個步驟

    1 . 提告  但是費用好像不值得

    2 . 聯絡他的上司   

    3 . 跟頻果說公務員耍特權  抹黑他 (如果他所屬的單位是政府單位)  

    上面3個步驟任選  或是全選都行

    希望對你有幫助!!

    該用戶從未簽到

    發表於 2010-8-30 22:02:58 | 顯示全部樓層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開心
    2015-7-15 22:23
  • 簽到天數: 198 天

    [LV.7]常住居民III

    發表於 2010-8-30 22:17:02 | 顯示全部樓層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慵懶
    2014-4-1 01:12
  • 簽到天數: 3 天

    [LV.2]偶爾看看I

    發表於 2010-8-30 22:38:14 | 顯示全部樓層
    本帖最後由 牛頭醫生 於 2010-8-30 22:42 編輯

    如果對方置之不理...
    彬哥...建議您走一趟當地法院...那邊有賣狀紙...裡面也有人會教您怎麼寫..
    控告對方損害他人物品....
    開庭費應該是一千多元才對...

    對方任職的地方聽這名稱應該是屬於法人機構...

    PS:存證信函不用去寄..那個沒有法律效力..

    該用戶從未簽到

    發表於 2010-8-30 22:40:22 | 顯示全部樓層
    聯絡他的上司或去公司宣揚, 是個不錯的選擇, 簡單又有殺傷力~

    該用戶從未簽到

    發表於 2010-8-30 22:40:36 | 顯示全部樓層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奮斗
    2013-5-14 07:26
  • 簽到天數: 22 天

    [LV.4]偶爾看看III

     樓主| 發表於 2010-8-30 23:30:36 | 顯示全部樓層
    感謝以上各位車友熱心協助...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奮斗
    2017-9-21 01:20
  • 簽到天數: 1401 天

    [LV.10]以壇為家III

    發表於 2010-8-31 01:57:07 | 顯示全部樓層
    那個應該只是基金會而已..錢多事少離家近..
    去鬧一鬧..他應該會很怕丟飯碗..
    租任契約很少有完整的說明或附上當初承租出去時的完整照片..
    上法院不見得會贏.而且讓費時間.

    該用戶從未簽到

    發表於 2010-8-31 07:34:27 | 顯示全部樓層
    先寄存証信看看他的反應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開心
    2013-5-16 08:14
  • 簽到天數: 4 天

    [LV.2]偶爾看看I

    發表於 2010-8-31 08:00:22 | 顯示全部樓層
    有理行天下
    哪個單位都一樣
    要選舉ㄌ
    報蘋果最快

    該用戶從未簽到

    發表於 2010-8-31 10:14:29 | 顯示全部樓層
    先拍個照+修復費用發票+寄個俱法律效力的存証信函去吧.對方有了壓力,說不定會出面解決.
    到對方上班地點去施壓或動用媒體,好像嚴重了一點.把這些資源留著應付大事情吧.
    一把刀有兩面刃,施壓或媒體操作有時會失控自己反吃上官司,上555的時間就少了.
    如果這樣,555就虧大了.

    該用戶從未簽到

    發表於 2010-8-31 12:57:54 | 顯示全部樓層
    本帖最後由 大慶 於 2010-8-31 12:59 編輯

    房子出租~我都會把所有的家具~電器~小至燈泡都全寫進去~
    如果沒有稅金的問題~最好再拿到法院公證~
    租給學生~最容易發生地板損壞及馬桶不通~
    彬哥~我的經驗是帶大聲公到對方公司去~
    如對方不理~就直接用大聲公心戰喊話~
    這招很有用
    如果在維修期間房子無法出租~
    可再請對方續租一個月~恢復完全後再退租點交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奮斗
    2013-5-14 07:26
  • 簽到天數: 22 天

    [LV.4]偶爾看看III

     樓主| 發表於 2010-8-31 13:04:15 | 顯示全部樓層
    房子出租~我都會把所有的家具~電器~小至燈泡都全寫進去~
    如果沒有稅金的問題~最好再拿到法院公證~
    租給學生 ...
    大慶 發表於 2010-8-31 12:57



        早上又溜班出去處理.
    房客兒子帶著裝修師傅來現場估價.證明我報價合理.
    不過.簽約的母親竟還是拖拖拉拉.不願解決.所以還是無結論~
    媽祖婆火大.直接介入...剛剛已經發簡訊給他們兩位.
    強調對方下午4點前不回應的話.租約到今天.毀壞不處理...則租金明日起將照算~
    而明天將會發存證信函.一切依租約所註明來處理.

    我比較想到現場廣播(車子有廣播器)...請他出面處理.
    或者直接上蘋果日報報料專區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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