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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2-5-7 17:05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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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後由 阿傑 於 2012-5-7 17:12 編輯
最近剛好在幫同事研究一些賠償的問題.
說實話,這個case如果到時真的鬧上法院,
在台灣奇怪的法律之下,賓利的車主要掏出來的錢,
不見得會比肇事車主少.......
在台灣的民法中,車子的折舊是以一年0.369去算的.
也就是,如果車價1000萬的車,領牌一年後,殘值就只剩下731萬.
再一年的話,就剩下461萬.........
然後,五年後,一律以10%計算,也就是1000萬的車,五年後,殘值只剩100萬.
而在賠償方面,"零件"是要按照民法計算折舊的!!!而工資,搬運費則不需.
在這種情況下:如果像上面這個車禍. 假設賓利要換掉保桿皮,尾燈,內鐵...等"零件"
假設修理費為: 50萬全新零件費加20萬工資, 後面這台車負100%肇事責任的話.
如果賓利是超過五年以上的車的話,
肇事的人其實只要付 50萬*10%=5萬零件費 (其餘45萬是折舊)
再加上20萬的工資,總共是25萬..................
多出的45萬,在法律上,肇事者是不用付的.
而如果賓利是三年多的車,
肇事人要付 50萬*0.631*0.631*0.631=125619元零件費(其餘37多萬為折舊)
再加上20萬的工資,總共是32萬多...............
同樣,37萬多,肇事車主也是不用付的.
怎麼算,賓利車主付的都比較多,尤其是換的零件越多,付的越多, 車越舊, 也付越多............
所以建議各位還是要保險,碰到這種事的時候,就讓保險公司去處理吧!!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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